溪园小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
招标公告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景洪市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3-06-05
项目编号:GC532800202300140001001
预算金额:15310.65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3-06-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2
项目名称:溪园小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
联系方式
0691********
联系人:王*
单位: 景洪市城乡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
0691********
联系人:苟*
单位: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溪园小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溪园小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项目净用地面积*****.**平方米约**.**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地上为*-**层,地下*层;共设机动车***辆,其中地上***辆,地下***辆;非机动车***辆,其中地上***辆,地下***辆。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景洪市城乡投资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昀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苟燕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
标段名称: 溪园小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开标地点: (市)开标室一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基坑支护、地下室(含人防)、总图、建筑、结构、消防、外墙装饰、景观、绿化、灯光、给、排水、电气、暖通、燃气、室内(公共区域)精装修、立体停车库以及室外道路、市政管网等附属工程),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参与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图公司审查及调整、配合招标人内部审查并承诺达到相关要求、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
*、采购: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包含的项目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施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归档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家,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报名参与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另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应是具备施工资质企业的在职人员。施工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如投标人擅自更换施工负责人,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同时承诺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业绩要求: 企业类似业绩:
*、设计业绩:投标人****年*月*日至今承接过建筑面积*.*万㎡及以上或总投资*****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投标人****年*月*日至今承接过建筑面积*.*万㎡及以上或总投资*****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类似业绩不作为资格条件,仅作为业绩评分依据。
其他: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应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应是具备设计资质企业的在职人员。设计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如投标人擅自更换设计负责人,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 招标公告.pdf ****-**-** **:**:**
* 公告.docx ****-**-** **:**:**

温馨提示:

  1.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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