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加密办公办案应用平台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加密办公办案应用平台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加密办公办案应用平台服务是支撑我院日常办公的重要应用平台,该平台自****年开始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提供服务,已延续多年,其服务及时可靠稳定,保障了我院日常办公的正常开展,若更换供应商会导致业务中断、数据不可用,故从项目的连续性、服务一致性、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不可中断性出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必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由原服务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提供服务,以保障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兰州市城关区金昌路*号
三、公示期限
****-**-**至****-**-**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桑主任
联系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富强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赵庆鑫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号楼****号
联系电话:****-******* ***********
****年**月**日
专家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