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中医药提升工程(舒城县中医院传染病院区)腹腔镜系统(*K荧光)采购项目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HG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舒城县中医药提升工程(舒城县中医院传染病院区)腹腔镜系统(*K荧光)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因国药控股安徽珩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研究决定将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变更为福建省科学器材进出口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科学器材进出口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门高峰南巷**号*号楼四层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壹拾肆万捌仟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摄像主机、冷光源、全高清监视器、荧光镜头 品牌:STORZ、STORZ、STORZ、STORZ 规格型号:TC***+TC***+TH***、TL***、EX****、*****BRA 数量:*台、*台、*台、*根 单价:*******.**元/台、******.**元/台、*****.**元/台、******.**元/根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花桥路与鼓楼北街交叉口,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城县中医院、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舒城县舒兴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舒城县桃溪西路与华盖路交口西北角、舒城县梅河西路与万佛路交叉口相约河畔写字楼、舒城县梅河西路与万佛路交叉口相约河畔写字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商业广场*#**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