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公安局潘河派出所(新址)房屋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发布时间:22小时前
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4-136、LSGZ[2025]009-ZC0034
招标单位:卢氏县公安局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0
开标时间:2025-01-20
项目名称:卢氏县公安局潘河派出所(新址)房屋改造项目(二次)
联系方式
0398********
联系人:杨**
招标人
0398********
联系人:刘*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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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河南知信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卢氏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卢氏县公安局潘河派出所(新址)房屋改造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参加。

1、采购人:卢氏县公安局

卢氏县公安局潘河派出所(新址)房屋改造项目(二次)

*、标段划分标段

卢氏县公安局潘河派出所(新址)房屋改造项目,该项目位于三门峡市卢氏县本工程包括办公楼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室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控制价:¥1524495.50

9、计划工期40日历天

11、磋商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所表示的全部内容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2、响应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相应的施工能力;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磋商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moreinfo.html

2、文件下载时间:2025010808时00分至2025012008时40分;

4、本项目为全电子招标,不再收取磋商文件费用。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的信息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同时,响应人需要完善主体库信息。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响应人承担责任。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012008时40分;

3、评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电子评标室。

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等因素,因响应人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磋商文件、无法标等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3、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性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监督单位:卢氏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中段

卢氏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电话:****-*******、***********

采购人:卢氏县公安局

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知信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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