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资格 |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城市防洪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且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或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