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春节走访部队采购物资(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合同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本项目质疑事项成立,成立的质疑事项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采购人依法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中标供应商(第*候选人):四川印龙广告设计有限公司,更正为:四川隆青商贸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中标金额(第*候选人):***,***.**元,更正为:***,***.**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合同包一)评审价格(第*候选人):***,***.**元,更正为:***,***.**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一、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关于代理服务费的相关规定定额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本项目采购计划文号:********************。
二、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地址:青羊区青羊大道***号
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衡女士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