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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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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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
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特许经营试点项目(一期)A段DN****管道工程二标段挖掘机招标公告
物资类别: 一般设备
二、设备招标要求及租赁期限
*、招标内容: 履带式单斗挖掘机 设备租赁。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租赁期限:自 ****年*月**日 设备开始进场,使用时间按小时计算
*、质量要求:合格。
*、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其工资、食宿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承担,发生工伤等事故由供应商负责承担有关责任。
三、工程量确认结算及支付
*、由供应商每日将机械台班使用数量报施工员核实,由现场司机签字确认。供应商按月核算当月(自然月)完成的工程量(要求其提供详细的费用计算过程),并填写《()月份机械设备租赁费(预、结)算单》,结算单据由指定人员签字确认或加盖项目章,并以此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对供应商未经项目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租单位不予计量。对于因发票没及时送达,而逾期付款产生的纠纷由供应商负责。
*、付款时间及方式: *、进场机械设备按月计算租金,每月月底甲方向乙方开具结算单据,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后二十五个工作日电汇转账付款(无预付款)。
*、报价要求: *.报价为含税固定单价,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本身租金、油费、装车、卸车、码放以及运输等,租赁期间不以任何原因进行调整;*、根据国家税率执行标准调整,据实结算(开具*%专用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