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号)”,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现我公司潍坊德华精密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家电配件、汽车配件、日用品配件***吨项目(一期)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特此公开竣工日期。
项目名称:年加工家电配件、汽车配件、日用品配件***吨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西环路冯家村东侧厂房
建设单位:潍坊德华精密机械加工有限公司
竣工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