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印章遗失公告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根据长沙市灿城农产品有限公司的申请,于****年**月**日作出(****)湘****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南远星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年*月*日指定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南远星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未接管到湖南远星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QJPQ***)、税务及社保登记证、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合同专用章、职能部门章、各分支机构章等证照及印章。现依法公告声明上述证照和印章自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之日起全部作废,且自该日之后仍使用作废证照及印章的行为属无效行为,并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湖南远星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