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学院天然气水合物动力学实验室用房吊车采购及安装
答疑及补遗(一)
各比选申请人:
现将“重庆科技学院天然气水合物动力学实验室用房吊车采购及安装”比选文件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一: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回复: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二、补遗部分
*、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第*.*.*形式评审标准中关于“委托代理人”条款修改如下:
委托代理人 |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
已发出的比选文件与本答疑及补遗(一)不一致时,以本答疑及补遗(一)为准,本答疑及补遗(一)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比选人:重庆市黔江区辉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