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新宁县公安局****年*季度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平安城市(第*期)摄像头更换 |
更换监控设备***个,后端存储设备和视频图像解析服务器等设备 |
***万元 |
****** |
||
平安城市(第*期)网络、维护 |
***个点位,*年网络租赁服务,前后端设备和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
***万元 |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