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医院新生儿脑电测量仪等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四川省 | 乐山市
发布时间:3小时前
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444
招标单位:乐山市人民医院
预算金额:201.2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9
投标截止时间:2025-03-05
开标时间:2025-03-05
项目名称:新生儿脑电测量仪等采购项目(二次)
联系方式
2115***
联系人:刘**
招标人
028-********
联系人:蒲**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新生儿脑电测量仪等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新生儿脑电测量仪等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日内(进口产品**日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若提供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应当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厂商或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若是总代理商授权的,所提供的授权文件应当能够显示出完整的授权链条。;(*)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若采购产品为医用射线装置的,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乐山市高新区惠安路***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号大合仓C区***

联系方式:蒲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蒲先生

电话:***-********-****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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