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服装项目实施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二、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号
*.中标金额:*******.**元。供应商评审报价*******.**元、评审总得分**,排序情况:见附件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见附件
第*包: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徽标等
*.中标供应商名称:浙江佳米特服饰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宁新村
*.中标金额:******.**元。供应商评审报价******.**元、评审总得分**,排序情况:见附件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见附件
第*包:天津市人民检察院警察男警礼服等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卡思迪莱服饰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达路**号
*.中标金额:******.**元。供应商评审报价******.**元、评审总得分**.****,排序情况:见附件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见附件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兴道***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李军强,***-********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本项目向第*包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元,向第*包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元,向第*包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元。
九、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中标结果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招标文件公告: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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