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融媒体中心电视播出监测系统采购及安装中标(成交)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安徽省 | 合肥市
发布时间:01月25日
项目名称:庐江县融媒体中心电视播出监测系统采购及安装
联系方式
1386*******
联系人:方**
招标人
1815*******
联系人:李*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

一、 项目名称 : 庐江县融媒体中心电视播出监测系统采购及安装

二、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合肥市腾若办公用品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迎松路环保局门面房 *号

中标 成交金额 大写 ): 人民币玖万叁仟壹佰肆拾捌元肆角陆分

小写 ):¥ *****.**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庐江县融媒体中心电视播出监测系统采购及安装

付款方式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供货及安装地点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供货及安装期限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吴子云、高燕、彭江

监督员:孔奎英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 (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庐江县融媒体中心电视播出监测系统采购及安装 中标通知书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采购人:庐江县融媒体中心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城东新区城东大道广电中心

联系人:方先生

话: ***********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合肥乐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鲍井新村 **栋*楼

联系人:李工

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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