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YJTZB-****** 项目编号:XTJS*********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县吴大线提质改造(K*+***-K*+***大修段)及安埠桥(K*+***)拆除重建工程已经湘潭市交通运输局以潭交函[****]**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湘潭县公路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吴大线提质改造工程(K*+***-K*+***段)采用路面大修方案。项目位于湘潭县梅林桥镇,起点K*+***与武广大道相交,止于梅林桥镇K*+***处,建设里程长*.**公里。 安埠桥(K*+***)采用拆除重建方案。位于梅林桥镇吴大线K*+***处,跨越向东渠。桥梁全长**.**米。 资质要求、业绩要求等见附表。 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日历天,开工日期暂定****年*月**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个月,保修期*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附表要求的相应资质和施工业绩(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号文件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与本项目施工相应的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年内至少有类似施工业绩;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年内至少有类似施工业绩。 *.*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所有利益相关人的总数量(含奖励增加数量)不得超过该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年版)“投标人须知”第*.*.*项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公路工程信用评价结果最近*年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最近*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最近*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的施工企业的潜在投标人报名。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中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请从****年*月** 日~****年*月**日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 **日*时**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时** 分至*时**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楼)。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湘潭县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 *. 附件 附件*:资审意向函格式 附件*: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格式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县公路局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湘衡路***号 联 系 人:颜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楼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 传 真:(****)********
附表 资质要求、业绩要求表
注:*.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截止日;*、类似业绩规模需达到本标段项目规模。
附件* 资审意向函格式 资审意向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湘潭县吴大线提质改造(K*+***-K*+***大修段)及安埠桥(K*+***)拆除重建工程施工招标的资审意向为: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此资审意向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工作人员。
附件*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与其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没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没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没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加湘潭县吴大线提质改造(K*+***-K*+***大修段)及安埠桥(K*+***)拆除重建工程施工招标。 或 与我方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报名参加 施工招标的资格申请。 若在资格评审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资格预审申请;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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