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本级]万安县芙蓉至梅林公路改建工程(二期)(K*+***─K*+***和K**+***─K**+***.***)项目结果公告
万安县芙蓉至梅林公路改建工程(二期)(K*+***─K*+***和K**+***─K**+***.***)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万安县芙蓉至梅林公路改建工程(二期)(K*+***─K*+***和K**+***─K**+***.***)项目于****年**月**日上午*:**在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截止到开标时间共有***家参与投标,经专家评审业主确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中标排序前三名的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及投标报价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排序人:江西友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建造师:张英武,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排序人:广东诚创建设有限公司,注册建造师:梁宏涛,投标报价:********.**元。
第三中标排序人:鹰潭市新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建造师:袁静,投标报价:********.**元。
预中标单位:江西友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元
特此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日,公示起始日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法人印章。投诉书必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建造师(携带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按照《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吉府办发【****】*号文件的规定和程序,向招投标监督单位投诉,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招投标监督单位:万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吉安市县乡公路管理处 ****-*******
招标单位:万安县交通运输局 刘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吉安隆海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贺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