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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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惠州惠城至惠阳霞涌高速公路项目房建工程勘察及部分桥梁等工程新增补充勘察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于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收到了投标人提出的询疑函。经研究决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予以澄清,现以补遗书形式回复如下: 问题: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号*.*.*有最高投标限价要求,但没有标明最高投标限价金额。 答: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以“惠州惠城至惠阳霞涌高速公路项目房建工程勘察及部分桥梁等工程新增补充勘察招标补遗书*号”为准。 若本补遗书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本补遗书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招标人:惠州市惠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惠州市诚逸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