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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HZX[****]ZB第***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怡好园、太阳岛围墙增设声音屏障项目一标段及二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原一标段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中声音屏障约****㎡ 现变更为声音屏障约****㎡,详见工程量清单; *、原一标段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类似业绩描述为 ****年**月至今,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每签订*份该类产品业绩得*分,最高得*分,投标文件附合同清晰复印件、验收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业绩评审标准:(*)投标人须提供销售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关键页(能够显示产品名称等信息)和签署盖章页,合同须为投标人直接签订的,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厂家相关合同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 (*)每业绩中供货产品应当包含本标包核心产品; 现变更为 ****年**月至今,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或施工业绩,每签订*份该类产品业绩得*分,最高得*分,投标文件附合同清晰复印件、验收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业绩评审标准:(*)投标人须提供销售合同或施工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关键页(能够显示产品名称等信息)和签署盖章页,合同须为投标人直接签订的,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厂家相关合同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 (*)每业绩中供货产品应当包含本标包核心产品; *、一标段最新采购文件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答疑澄清”栏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解放西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号海沃空间***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闫涛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白金
电话:***********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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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