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中药配方颗粒补充品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中药配方颗粒补充品种采购项目(四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具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具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