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呼和浩特机务段现就呼和浩特机务段机动车辆日常保养维修业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对呼和浩特机务段机动车辆日常保养维修业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应具有汽车整车维修三类资质及以上的维修机构。 *.供应商必须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拥有合法经营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有良好齐全的维修设备、检测仪器、维修工具及维修技师,需提供维修场地及相关工装机具图片。同等条件优先选择维修站点不受交通管制限制并便于就近维修的公司。 *.供应商应提供近两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需要更换的配件须按公告中各车型所换配件要求执行。在车辆出现问题需现场处置时,能于*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置(须提供书面承诺)。 *.服务业绩要求:近两年有不少于一个单位定点汽车维保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每日 * 时 ** 分至 ** 时 ** 分公开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