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向家坝四川岸翻坝运输系统工程一期工程工可及工可阶段专题要件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金沙江向家坝四川岸翻坝运输系统工程一期工程工可及工可阶段专题要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政府釆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并在招标人提供齐全相关基础资料起***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约定工作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如不分包,投标人须具有以下相关资质:①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投标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含地质灾害评估专业)。④投标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⑤投标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如分包,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其投标无效。分包主体须具有以下相关资质:①勘察服务主体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地质灾害评估服务主体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含地质灾害评估专业)。③安全预评价服务主体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服务主体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栋*层**号
开标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栋*层**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电话:****-*******。*.计划备案号:********************[****]*****。*.最高限价:*,***,***.**元
名称:宜宾市航务事务中心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七星大道东段*号
联系方式:****-*******
名称: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号IMP环球都汇广场**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哲
电话:****-*******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