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中路、阳光河畔等门面招租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安徽省 | 滁州市
发布时间:03月16日
项目编号:czsjcq202503-001
中标金额:4.8384万元
联系方式
1807*******
联系人:周*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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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公示信息

清流中路、阳光河畔等门面招租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czsjcq******-***

安徽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市亭宜居房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于********日发布竞价公告,对清流中路、阳光河畔等门面招租项目(二次)进行公开竞价,********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九标的物:琅琊东路***号-*(二次)

成交人:滁州丘比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价:肆万捌仟叁佰捌拾肆元整每年*****.**/年),租赁期为*年,三年租期内租金不变,租金金额为成交价,合同一次性签订,第四年起租金以上年度租金的*%递增,第五年起租金以上年度租金*%递增。故年成交总价为:贰拾肆万陆仟捌佰壹拾陆元肆角陆分******.**元/年)

公示期:********-********

招租单位滁州市亭宜居房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培华    

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电话:***********

竞价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租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服务窗口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租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出租单位滁州市亭宜居房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安徽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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