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洛克酒店、南海明珠酒店安置工程B栋住宅楼“恒雅居”小区B栋B***房等三套房产分别再次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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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QY******HN****-*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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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 始日期 |
****年*月*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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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海南省三亚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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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用途 |
挂牌价格 (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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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洛克酒店、南海明珠酒店安置工程B栋住宅楼“恒雅居”小区B栋B***房 |
***.** |
住宅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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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洛克酒店、南海明珠酒店安置工程B栋住宅楼“恒雅居”小区B栋B****房 |
**.** |
住宅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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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洛克酒店、南海明珠酒店安置工程B栋住宅楼“恒雅居”小区B栋B****房 |
**.** |
住宅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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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情况 |
*、恒雅居小区B栋位于三亚市吉阳区月川中路,区域内有凤凰路、迎宾路等道路通过,交通便捷程度较好;区域内有天悦城、保利国际广场等,商业繁华程度较好;区域内有芙蓉花园小区等,人口密集度为较密集;所处区域内有银行、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属三亚市城区内,市政基础设施齐全,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装修情况为普通装修; *、本次转让房产未涉及出租、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皆已办不动产权证书:标的*:琼(****)三亚市不动产权第*******号;标的*:琼(****)三亚市不动产权第*******号;标的*:琼(****)三亚市不动产权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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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本次转让标的所签署的安置协议书日期为****年**月**日,由于受三亚市限售*年政策影响,在****年**月**日后才具备产权变更登记条件,转让方须在****年**月**日后才能配合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成交后,交易双方应及时向税务部门办理不动产转移应纳税额的相关核税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而产生的滞纳金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我所不对其承担任何责任。 *、因三亚市购房政策的原因,标的资产暂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对此知晓,故因三亚市购房政策等客观原因导致标的资产暂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及受让方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方无权要求对方支付滞纳金、违约金等所有责任;若因购房政策及未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而被第三方主管机关罚款、产生滞纳金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受让方只有在标的资产符合过户政策等要求、具备过户条件的情况下,才有权要求转让方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如转让方此时不配合过户,应向受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标的以现状转让,竞买方在参与竞价前应对拟转让标的做全面调查了解,在竞买前查看公示的相关合同条款,并自行独立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一旦报名参与竞价,都将视同竞买方已实际全面了解拟购标的物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已披露的信息),并完全接受和按现状接收房产,无论双方对现状的理解是否一致,实际面积与不动产权证面积是否有差异,均不影响成交价格和成交结果,成交后受让方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和抗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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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同挂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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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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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海南方知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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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三亚市民鑫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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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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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海南省房地产限购政策等相关要求,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应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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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报名须缴纳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成交后,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保证金多退少补。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与海南产交所现场签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若在*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的,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标的资产按现状进行转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瑕疵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意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房产、因自身原因或因未了解清楚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而无法完成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 *、本次标的资产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标的资产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分别承担,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及房产过户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手续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成交后,房屋在交接给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物业、水电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转让房产清场由转让方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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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同时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因转让标的目前暂不具备产权变更登记条件,待达到过户条件后,转让方应在**个工作日内配合受让方提交相关的产权变更登记资料,协助受让方完成产权过户。产权变更登记产生的税费等费用,依法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如因为受让方原因或政府政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产权变更登记未能办理或延期办理等,转让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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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上表,截止时间****年*月**日**:**。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保证金多退少补),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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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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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时间:公告期内 *、地点:海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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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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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年*月**日**:**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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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意向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产生*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未在按照公告规定支付交易服务费及招商代理费的; (*)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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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受让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和《产权转让委托协议》约定缴纳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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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元)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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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洛克酒店、南海明珠酒店安置工程B栋住宅楼“恒雅居”小区B栋B***房 |
*月*日*:** |
*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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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洛克酒店、南海明珠酒店安置工程B栋住宅楼“恒雅居”小区B栋B****房 |
*月*日*:** |
*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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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洛克酒店、南海明珠酒店安置工程B栋住宅楼“恒雅居”小区B栋B****房 |
*月*日*:** |
*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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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 《网络竞价须知》 《产权交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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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三亚业务部郑女士********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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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楼*号窗口 海口市国兴大道**号华夏银行大厦**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号窗口(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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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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