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公司###市住房****局委托**增效工程(一期)-一中泵站出水压力管道改造及马家桥泵站改造工程(标段三)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以下补充: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建安工程费用进度款计划表
工程进度款按进度支付,支付比例为 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确认的进度支付已完工程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结算审定后支付至审定总金额的 **%,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 ** 日内无息付清,(资金拨付需等专项资金到位后按合同进行支付,不得因资金等原因停工或延期)。具体计划表在合同签订时根据审定的“项目实施计划 ”中明确。
修改为:(*)建安工程费用进度款计划表
工程进度款按进度支付,支付比例为 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确认的进度支付已完工程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结算审定后支付至审定总金额的 **%,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 ** 日内无息付清。具体计划表在合同签订时根据审定的“项目实施计划 ”中明确。
本次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