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移动安徽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集中招商,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商,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 ||||||||||||||||||||||||||||||||||||||||||||||||||||||||||||||||||||||||||||||||||||||||||||||||||||||||||||||||||||||||||||||||||||||||||||||||||||||||||||||||||||||||||||||||||||||||||||||||||||||||||||||||||||||||||||||||||||||||||||||||||||||||
一、采购说明 (一)招商范围 宿州分公司市区哈佛国际等**家委托加盟店其它渠道外包招商项目。
(二)招商合作期限: 本次招商其它渠道外包委托加盟店合作有效期生效日期统一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合作有效期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合作协议一年一签,根据经销商续约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约。在合作有效期间若房屋租赁到期不再续租,合作协议自动提前解除,厅店进行优化处理。若合作有效期到期,新的委托加盟店招商结果未确定,将顺延至新的加盟商进驻营业为止。
(三)相关费用
参选保证金需在招商结果公布后*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未中选参选人指定账户,中选人缴纳的参选保证金需在合作协议签署后**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中选人指定账户。中选人因故放弃进驻,参选保证金不退还,该中选人后期不得参与宿州分公司招商。 业务管理费按半年或一年缴纳,在合作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个半年或年度的业务管理费,剩余的每期业务管理费在上一年协议到期前一个月缴纳,以此类推。不足一年的按日折算,一次性缴纳。 履约保证金、业务风险保证金自合作通知书发出后*日内缴纳至宿州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其余相关费用如信用押金、敏感业务押金、有价卡押金等按渠道押金管理办法执行。 外包期间产生的水电、保安、保洁等费用由成交方自行承担。 乙方未按规定期限缴纳业务保证金和业务管理费,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应付款项*%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天(不含第*天)仍未缴纳的,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经营权;超过**天(不含第**天)的,甲方有权扣罚全部业务保证金,并有权提前终止合作协议。
(四)营销支撑费标准
本次厅店进驻商所有业务营销支撑费均按照宿州移动社会渠道营销支撑费标准的***%正常支付。厅店合同期内按照移动公司管理考核及退出机制进行考核、奖励或淘汰退出机制。
(五)年度重点业务服务价值总积分基准值、封顶值
口径说明:
同一招商包的业务量合并进行考核及扣罚。
以上任务值考核口径甲方可以根据甲方上级公司的通知和自身业务发展需要、门店补贴积分规则变动等进行调整,但应提前*个工作日告知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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