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街道小区电动自行车棚智慧消防监控预警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B********-***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长安街道小区电动自行车棚智慧消防监控预警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惠开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长安街道小区电动自行车棚智慧消防监控预警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项目概况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整个服务系统全部到场并且完成部署调试并交付招标人使用。项目服务期:三年,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长安街道辖区内电动自行车车棚位置安装布放AI消防监控、一键报警、应急广播、移动式干粉灭火装置等。对长安街道尚未做视频监控的***处充电车棚内布设***(路)个点位AI消防探测监控视频,提供电动自行车车棚综合消防监控预警服务,提供基本视频监控服务外可实时监测是否有火灾发生,并进行远程报警,从而在电动自行车车棚提供监控预警服务和AI消防监控预警综合平台服务。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被授权代表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年**月~****年**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年**月~****年**月的缴费证明; (*)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税务缴纳证明(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原件扫描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投标人总公司及其各分公司、分支机构视为同一家投标单位。分公司、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加盖总公司公章。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 **时 至 ****年**月**日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 | |||||||||||||||||
*、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 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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