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政务服务大厅(新址)装修设计项目更正公告
|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政务服务大厅(新址)装修设计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JXZF-SJ-**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二、更正内容
现将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望各投标单位周知! |
附件: |
|
|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中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西阁外*-***四楼***室 |
联系人: |
麻正纲 |
联系电话: |
***********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嘉信建筑工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山水佳苑住宅小区**#楼***号底店 |
联系人: |
程女士 |
联系电话: |
***********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中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嘉信建筑工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