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福建省 | 南平市
发布时间:2024-12-12
项目编号:FJZM采字[2024]武夷山第003-1号
预算金额:60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12-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7
项目名称:车辆维修项目(二次招标)
联系方式
1351*******
联系人:叶**
招标人
1350*******
联系人:小*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单一来源协商邀请公告

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车辆维修项目(二次招标)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采购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项目编号:FJZM采字[****]武夷山第***-*号

*、项目名称: 车辆维修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车辆维修项目(二次招标)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

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

武夷山市五九北路**号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特定条件:

采购包*: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采购文件的获取:招标代理发出邀请函协商供应商收到邀请函后于**********:**分前回复确认函(格式自拟)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确认参与本项目。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至**:**,下午**:**至**:**。招标文件购买地址: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武夷山市迎宾苑*幢***室】。备注:供应商向代理提供确认函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元后,可获取招标文件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应于[********] [上午****] (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市迎宾苑*幢***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发布公告的媒介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夷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武夷山市清献大道***号

邮编:******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武夷山市迎宾苑*幢***室

联系人:小李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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