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H-******-****-****-****
二、项目名称:楚雄州****-****年医疗责任保险全州统筹招标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人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中标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万达广场南塔写字楼**、**、**楼
得分:**.**分
第二中标人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
中标人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本宽大厦A栋三楼***-***室、四楼***-***室
得分:**.**分
中标金额:
医疗责任险(主险) |
每次事故累计赔偿限额(万元) |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万元) |
年累计赔偿限额(万元) |
参保医疗机构 |
*** |
** |
**** |
附加医护人员及工勤人员意外保险 |
每次事故累计赔偿限额(万元) |
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元) |
年累计赔偿限额(万元) |
参保医疗机构 |
*** |
** |
**** |
医疗机构场所责任险 |
每次事故累计赔偿限额(万元) |
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元) |
年累计赔偿限额(万元) |
参保医院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楚雄州****-****年医疗责任保险全州统筹招标项目 服务范围:楚雄州 服务要求:楚雄州****-****年医疗责任保险承保服务,包括医疗责任保险(主险);附加医护人员及工勤人员意外责任保险;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 服务时间:三年(****-****年),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承保机构年度考评不达标或因政策性调整情形,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标委员会:李晓刚 、赵云、杨崇平、叶晓波、汪应美、于从仙、周国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共保模式,共保体数量为*名,第一中标人为主承保保险机构、第二中标人为共保机构;
*.共保份额要求主承保保险机构的承保份额为**%,共保机构的承保份额为**%。
*.共保机构须完全接受经评审推荐的主承保保险机构的保险费率(保费)及保险条件,并在最大拟承保份额范围内接受招标人对于承保份额的分配。
*.本项目由主承保保险机构,全权处理保险事务,统一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服务。共保体成员之间须签订共保协议书。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媒体上公布。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地址: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 *** 号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幢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绍娟/王鸿彬
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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