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其它公告 四川省 | 内江市 | 东兴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04-07
项目编号:5110112021000096
中标金额:274.932万元
项目名称: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寿
0832********
联系人:寿**
单位: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招标人
028-********
联系人:朱**
单位: 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天骄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号*栋*单元**层**号
    中标(成交)金额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外聘**名书记员协助法院完成院内相关工作;服务要求:(*)供应商负责所有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提供为劳务派遣人员组织资格考试办理体检等劳动用工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等)、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等方面的管理服务。 (*)供应商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及时、足额向全体劳务派遣人员(预计**人,结算费用时按照实际使用人员计算)发放工资和其他福利。供应商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保(保险)单位部分****元/月/人;支付的人均实领工资****元/月/人(包含个人缴纳的保险);并收取劳务派遣费**元/月/人(包含需要缴纳的税金)。非经采购单位书面通知,不得扣发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其他福利,不得缩减或变更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缴付金额和险种,并提供缴纳保险和发放工资的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损失。(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与派遣员工存在劳动法律关系,承担《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用人单位义务,采购单位与派遣员工只存在工作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 (*)供应商管理人员应定期(每半年不少于*次)与采购单位就派遣员工的品德、技能、考勤等方面的相关信息进行沟通交流并交换意见。及时调查掌握派遣员工的异常反应,对遇有特殊困难的派遣员工给予必要的关怀,及时处理采购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的管理矛盾。 (*)供应商应确保派遣员工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提前书面说明原因,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进行。如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人员不满意要求更换时,中标供应商必须及时且无条件更换合格的人员。 (*)采购单位负责派遣员工的岗位安排、工作调度、监督及考核,协助供应商进行考勤管理、绩效考核及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等事项。 (*)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劳务派遣服务进行日常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在合同中约定。 (*)成交供应商承担派遣人员的全部安全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派驻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派驻; ①连续旷工超过**个工作日或者*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个工作日的; ②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用人单位已发制定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不能胜任工作或者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人员; (**)成交人须派驻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名,人员基本要求: ①四川省、重庆市户籍或居住在内江市(报名时提交居住证明); 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 ③年龄在**周岁以下(截至报名当天); ④具有速录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等电脑操作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主要负责工作: ①负责案件开庭、询问调查、合议庭合议、宣判等各种笔录工作; ②负责打印、校对、送达、装订法律文书; ③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和执行中协助法官开展工作; ④负责整理、装订案卷; ⑤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服务时间: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等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史川蓉、陈晓莲、韩梅(业主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发改价格[****]***号规定下浮**%进行计算,本项目代理费为*****元。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为东兴区财政局,电话:****-*******,*、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段***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寿老师;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号*栋**楼****-****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女士
    电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评审文件: 附件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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