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公交集团充电项目单一来源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年*月*日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与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车公司签订新能源公交充电站投资建设及充电服务合同,我公司在长春电车公司车队场站内(春城大街与锦阳路交汇处)建设*台***KVA箱式变压器,其中包含*台***KW分体式直流充电设备(双枪两终端)充电桩,服务期限*年,公交集团支付*.*元/KW.H充电服务费。长春已完成该项目设备、引电、雨棚招标工是作,并完成建设投入运行,现需对三年充电站运营服务单位进行谈判选取。
运行服务工作内容:
*)充电场站设备操作、保养及维修:专业技术人员三小时对充电设备进行巡查,发现异常及时停止设备运行并处理,月定期对充电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提供充电线上数据统计及大数据分析:提供充电场站的通信基础设施(包括通讯费),确保充电桩与后台、与省充电平台通信连接。提供充电线上云平包括服务器及相应软件,统计场站各项参数,智能提醒,提高充电服务效率;
*)充电场站经营协助铁塔公司日常工作联络和对账及收款:协助铁塔公司给公交物资公司开具发票。在每月底前收回上月充电服务款及电费款,协调公交集团增加运营里程,增加运营线路。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长春公交集团公司电车公司与铁塔能源吉林省分公司签订了充电服务合同。由铁塔公司建设充电设施,并为长春公交集团电车公司提供充电服务。在具体服务中需要专业公司提供设备维护及相应服务。本充电站所使用的设备为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的设备,该厂家在长春仅授权给吉林睿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售后服务和运营服务,所以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吉林睿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超群街***G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号经开设计院六层
联系人:林征爱
电 话:***********
电子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