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E*******************
致:各投标单位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见附录*
?附录*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年度漳平市X***新溪线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标段(组):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
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年龄不大于**周岁。 |
注:本表投标人投标时无须提交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承诺函予以响应即可。 |
a.本表适用于对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提出要求的项目。
b.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在所投标段中标后需派驻的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承诺函予以响应。
c.招标人将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人员。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新增:**、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在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交承诺函。中标人在本项目签订合同前无法从其他项目撤离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投标人同意此条款。
三、本补遗书*号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补遗书*号为准。
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他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漳平市菁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