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工程办公室对****-****年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安保及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标段名称:****-****年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安保及物业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CSCG-************
采购标段预算:********.**元
采购标段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是否为定点项目:否
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环保产品□
(*)预留份额: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合同分包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个。
(*)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
(*)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合同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