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东海片区产业配套完善项目*标第一次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
项目名称:云东海片区产业配套完善项目*标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由于系统固化,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中 “*.**分包”新增以下内容:
注*:①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工程依法进行分包的,应当将拟分包的专业工程在投标文件中载明。②中标单位不得仅以最低价中标的标准选择分包单位。③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的专业工程,须经招标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并书面同意方可以分包。 |
*、由于系统固化,现就《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 “附表三 拟派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有)简历”新增以下内容: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任职的声明
|
*、由于系统固化,现就《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附表三 拟派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有)简历”删除以下内容:
原内容: |
*.表后需附上述人员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 件。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增资料”中“**.**”内容修改为:
原内容: |
修改为: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碧云路北侧地块四-*基建外线及零星电力设施迁改工程-电气部分:*****.*元;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碧云路北侧地块四-*基建外线及零星电力设施迁改工程-电气部分:*****.**元; |
二、其他说明
(*)本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本“澄清修改文件”共*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荷湖南路*号*座二层***号 |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号***之二 |
联系人:赵先生 |
联系人:关小姐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年**月*日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