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莱山水厂配水管道及老旧供水管网(河滨东路、双河东路段等管道)改造工程施工-烟台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莱山水厂配水管道及老旧供水管网(河滨东路、双河东路段等管道)改造工程施工[更正公告] | SDXSJ***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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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莱山水厂配水管道及老旧供水管网(河滨东路、双河东路段等管道)改造工程施工定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烟台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莱山水厂配水管道及老旧供水管网(河滨东路、双河东路段等管道)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E**************** 工程地址:莱山区、芝罘区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烟台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王经理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经理、陈经理 联系电话:***********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报价(元) 质量 工期/天 烟台市众志供水建设有限公司 ********.**(元) 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 ****年*月**日前完工。 烟台市市政养护中心 ********.**(元) 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年*月**日前完工。 烟台市城市排水服务中心 ********.**(元) 按照国家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年*月**日前完工。***日历天 四、公示时间 ****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 五、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