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
关于开展****年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年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号)和《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年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工作的通知》(琼交水运便函〔****〕***号)的要求,为加强本地区国内、国际及内地与港澳间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与服务质量监管,全面掌握行业发展情况,规范从业者经营行为,促进儋州洋浦航运业健康、有序发展,自本文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我局将集中开展****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工作,为切实做好本次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工作安排
(一)核查对象
*.国内水路运输领域:截至****年**月**日,取得经营资格或进行备案的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经营者(包括水路运输、船舶管理、船舶代理、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经营者)、水路运输经营者经营的船舶。
*.国际及内地与港澳间水路运输领域:截至****年**月**日,取得经营资格或已备案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内地与港澳间水路运输经营者及其经营的船舶。
(二)核查内容
*.国内水路运输领域:水路运输、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的经营资格保持情况,以及营运船舶的营运资格保持情况;船舶代理、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经营备案情况;外商投资国内水路运输企业情况;上次核查以来经营者及其经营、管理的船舶生产经营状况,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经营者对于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国际及内地与港澳间水路运输领域:经营者是否满足相应的从业条件要求;经营者自有和控制船舶运力情况(包括自有和控制的五星红旗船舶和方便旗船舶);****年度经营者及其营运船舶的经营状况以及违规违章记录;国际船舶运输企业是否已依法通过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国际及港澳航运业务--国际统计业务上报--海上国际运输业统计调查制度)填报相关统计信息;经营者对于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核查要求
*.国内水路运输领域: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经营者填写《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者****年度核查报告书》(附件*,填写说明见附件*,以下简称《核查报告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我局(一式两份;《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国内船舶管理业务许可证》即将于****年*月**日到期的经营者,应提供三份)。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者和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还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可参考附件*)。
*.国际及内地与港澳间水路运输领域: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内地与港澳间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内地与港澳间水路运输经营者年度核查报告书》(以下简称《核查报告书》,一式两份,附件*)、《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内地与港澳间水路运输经营者营运船舶情况表》(自有、控股和光租的方便旗船应纳入船舶统计口径,不统计期租船舶,一式两份,附件*)及相应的电子版材料。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内地与港澳间水路运输经营者还应提交相应的经营资格证明材料或备案记录材料,提单和自有船舶配备情况(可参考附件*)。
二、加强重点领域深入排查
为减轻企业负担,减少检查频次、提升监管效果,在本次核查期间,我局前往各企业进行水路运输核查时也会对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抽查,以督促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
三、其他要求
企业应确保各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我局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者****年度核查报
告书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者****年度核查
报告书》填写说明
*.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内地与港澳间水路运输经营
者年度核查报告书(****年)
*.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内地与港澳间水路运输经营
者营运船舶情况表
*.核查材料清单
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