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批复中海油东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MTBE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中海油东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中海油东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MTBE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方石化MTBE扩能改造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部,拟将现有MTBE生产能力由*万吨/年扩建至**万吨/年。项目实施后,现有DCC装置配套气分单元副产的**万吨/年醚前碳四全部作为MTBE原料,不再单独外售;生产后的MTBE全部外售。项目仅对MTBE装置进行扩能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新增一台喷射式的C*-甲醇混合器,以使碳四和甲醇在管道内充分混合;两台反应器由原膨胀床改为固定床,流程上可串联可倒串,不做并联使用;新增反应外循环冷却器和反应外循环泵;对生产装置内部分设备进行更新。项目储罐、危废中转库、事故防控池、雨水监控池、火炬系统、废水处理设施等均依托现有工程。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政策,符合《海南东方临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年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要求,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在采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基本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应严格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要求。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标准高要求建设项目。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中,应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目标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选用先进工艺和成熟可靠的设备,强化装置节能降耗措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落实大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加强施工期的大气污染防治,施工场地应严格按照“六个***%”开展作业;严格控制现场涂装作业,除大型工件局部修补等特殊作业外,不得实施开放式涂装、晾(风)干作业,减少施工期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降低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
MTBE装置的各回流罐不凝气、闪蒸罐废气经火炬系统气柜回收后送燃料气管网做燃料,工艺管线密闭输送,甲醇储罐和MTBE储罐采用内浮顶罐措施,厂区内挥发性有机气体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及修改单、厂界甲醇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要求。
(三)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完善装置区雨水集排系统、污(废)水收集与处理系统等。项目废水经建设单位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苏伊士环境管理(海南)有限公司东方分公司入水水质要求,未规定项目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及修改单表*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及修改单表*中的间接排放标准较严者后,排入苏伊士环境管理(海南)有限公司东方分公司进行处理。
(四)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各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五)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采取吸声、隔声、消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原辅料、产品的储存、输送和使用管理。按规范设置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系统,在易燃易爆物料的输送管道上安装远距离控制切断阀或现场紧急切断阀。按规范选择材料等级,保证防腐能力和设备长周期运行需要。
按照“单元-厂区-园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要求建设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厂区内装置区及罐区设置围堰,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水池,确保事故水可自流进入事故水池。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配备足够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建立环境风险监控预警体系。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做好项目与东方市、东方临港产业园的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提升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轻或消除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七)加强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废净化剂、废催化剂等各类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之日起,如超过*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厅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工程设计、施工合同,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竣工后,你单位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项目投入运行前,须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五、东方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本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东方市生态环境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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