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 ****-**-** **:**:** 在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了 山西通用航空无人机有限公司无人机运维技术服务及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现将该信息撤销,撤销原因如下: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采购单位:山西通用航空无人机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孟封镇机场路尧城机场
联系人:任文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长兴南街*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九层
联系人:任文娟
联系方式:***********
平台网站:aviagroup.jcebid.com
采购单位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采购单位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