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物业管理服务采购(CZQG**-***)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柳州市新柳大道***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九楼-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
评标委员会成员:冯慧(组长)、毛广兰、陈树达、刘立华、陈斌(业主评委)
五、中标信息: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中标单位名称:柳州市汇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柳州市北雀路**号之一桃源居小区**栋*-**号商铺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壹拾壹万壹仟贰佰元整(¥*******.**)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期限为贰年
六、联系事项:
*、招标人名称: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梁翠珍 联系电话:****-*******
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号九洲国际**楼
联系人:黄春柳 电话/传真:****-*******
监督部门: 柳州市城中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或委托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质疑人必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文)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来进行质疑,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的,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文件-定稿.rar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