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目标动态管理(监测分析)项目(D包)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目标动态管理(监测分析)项目(D包)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目标动态管理(监测分析)项目(D包) 合同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调整项目周期、合同金额、项目成果、支付方式等相关内容。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甲方与乙方协商调整项目周期、合同金额、项目成果、支付方式等相关内容。原合同第一条中“服务时间”由“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变更为“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合同价款”由“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壹佰零壹万陆仟元整(小写*******.**元)”变更为“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伍拾万捌仟元整(小写******.**元)”。原合同第二条中“服务范围”第*点第(*)项由“每季度、每半年、全年到期后**个工作日内提交流域水质监测数据分析报告”变更为“每季度、每半年到期后**个工作日内提交流域水质监测数据分析报告”。原合同第十二条中,“付款方式”由“此合同分*期付款:第一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根据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正规发票及相关资料,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贰仟陆佰零捌元(小写:******.**元);第二期:监测工作开展半年后,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量,在乙方提交付款申请、正规发票及相关资料**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大写人民币陆拾贰万壹仟柒佰玖拾贰元(小写:******.**元);第三期:项目所有监测工作完成一个月内由甲方组织专家评审验收,验收通过后,在乙方提交付款申请、正规发票及相关资料**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大写人民币拾万壹仟陆佰元(小写:******.**元)”变更为“此合同分*期付款:第一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根据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正规发票及相关资料,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贰拾玖万贰仟陆佰零捌元(小写:******.**元);第二期:半年的监测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由甲方组织专家评审验收,验收通过后,在乙方提交付款申请、正规发票及相关资料**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剩余价款贰拾壹万伍仟叁佰玖拾贰元(小写:******.**元)”。 |
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