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发改委,襄阳泽东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报 来 《 襄阳市发改委关于襄阳泽东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K 吨 / 年电池级正磷酸铁扩建项目(二期 **K 吨 / 年) 节能审查的请示》 (襄发改文〔 **** 〕 *** 号) 收悉(项目代码: ****-******-**-**-****** )。该项目由襄阳市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项目建设 **K 吨 / 年电池级正磷酸铁生产装置(二期 **K 吨 / 年),配套电气、仪表、工艺管道及配套公用工程等建设,采用铵盐体系、氧化沉淀一体化合成工艺生产,主要设备有燃气热风炉、回转焙烧窑、破碎主机、换热器、离心式压缩机、超滤设备、各类化工泵、空压机、变压器等,二期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 ***** 吨电池级正磷酸铁的生产能力。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 年第 * 号令)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 对项目用能 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 原则同意该项目 修定后的 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用能分析客观准确,项目能效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 二期项目 **** 年 * 月投产达产后,年新增综合能耗当量值为 **** 吨标煤(等价值为 ***** 吨标煤), 其中年耗电力 ****.** 万 千瓦时 、年耗天然气 ***.** 万 方 、 年耗热力 ( *.* 兆帕, *** 摄氏度蒸汽 ) *.** 万 吉焦 , 年耗新水 **.** 万吨。
二 、 该项目对襄阳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均影响较小 。 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投产前建设好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用户端并接入省级平台一并验收,确保投产后能效为标杆水平或行业先进水平且项目用能控制在批复范围之内。
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 * 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耗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出变更申请。
四、根据国家和省节能审查办法有关规定,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向 襄城区 发改局提交节能验收申请, 襄城区 发改局应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验收,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请襄阳市发改委加强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