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HQZB-PYCG-**********
二、合同名称: 平阳县鳌江小学《高山景行》雕塑项目
三、项目编号: HQZB-PYCG-**********
四、项目名称: 平阳县鳌江小学《高山景行》雕塑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平阳县鳌江小学
地 址: 平阳县鳌江小学
联 系 方 式:****-********
供应商(乙方): 北京自然物语景观雕塑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密云区东邵渠镇东邵渠村路西***米
联 系 方 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 详见合同
服务要求: 详见合同
服务期限: 详见合同
服务地点: 平阳县
七、验收日期: ****年**月**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
九、验收意见: 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
附件信息:
平阳县鳌江小学《高山景行》雕塑项目验收单.jpg(***.*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