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福鼎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配套服务用房)工程”招标文件答疑内容如下:
答疑内容:
*, 问:福建省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手写签名和签名日期要求,适用范围是否仅为福建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针对福建省跟省外二级建造师版本差异,省外证件注册所在地如无相关条例要求二级建造师签字的,则提供的真实有效的无签字的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请代理明确回答,符不符合本项目要求?
答: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二级建造师应满足闽建筑函(****)**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其他省份按照相应省份有关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最新文件执行。
*,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其他第*条:承包人若非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将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作为分包内容进行分包,分包的第三人必须为已进入福建省住建厅一体化企业名录中的企业。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专用合同条款*.*条及投标函附录分包都为不允许。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分包是否需要补充备注:“承包人若非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将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作为分包内容进行分包,分包的第三人必须为已进入福建省住建厅一体化企业名录中的企业。
答:允许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内容进行分包,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分包无需更改。
注: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招标文件一样,具有法律效应,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留意本工程的答疑纪要,若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其责任。
招标人: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