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霍童溪水韵文化旅游项目一改造中药材基地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宁德霍童溪水韵文化旅游项目一改造中药材基地”的补充通知公布如下:
一、《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第*项中的“①发包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K)+暂列金额=(*******-******)×(*-**%)+******=*******元”修正为“①发包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K)+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二、根据闽建办风景〔****〕**号文规定,本项目不要求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文件中《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可以提供空白表格。
三、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在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四、根据闽发改规〔****〕*号文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因此,商务文件中《投标函》第*条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应填写为*元。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宁德市蕉城区九韵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时 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