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年度法律服务中介机构选聘公告
参照《南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监管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国资规[****]**号)文件精神,由广西南宁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通过直接委托方式选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负责广西南宁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年度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西南宁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年度法律服务中介机构。
*、项目及提交服务要求:****年度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 |
法律服务 |
广西南宁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年法律服务 |
南宁市 |
见附件* |
*、控制价(人民币):*.*万元。
*、计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服务时间:一年,因委托人或上级管理单位法律工作适当调整服务期限,终止服务时委托人将提前一个月告知中选人。
*、委托人:广西南宁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通达东路*号高铁时代广场****室
联系人:韦工,联系电话:****-*******。
*、申请材料提交地点: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通达东路*号高铁时代广场****室
*、申请材料递交截止、参选时间及要求:
(*)递交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时,下午**时-**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要求: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一份电子版(拷进光盘或U盘)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选聘文件要求进行包装,委托人不予受理。
**、发布媒体: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二、资质要求:
*、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满三年以上;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在执业年度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被要求限期整改的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中介机构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中介服务报价函(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承诺函(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实施方案、资质水平及相关工作经验(必须提供,格式参照评分办法自拟);
(*)单位资质证明及相关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必须提供,格式自拟;若无委托,无需提供此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中介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备注: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申请材料。
*、中介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材料:
(*)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或不真实的;
(*)对中介服务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做出全面响应的;
(*)未密封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总机构和所属分机构同时申请同一项目的;
(*)提交申请材料已超过规定申请时间的;
(*)违反法律法规、选聘方案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四、评审人员组成:
本次选聘的评审人员由广西南宁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中各部门中*人组成。由广西南宁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计划合约部组织召开评选会,广西南宁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综合部负责监督本次选聘全过程。
五、选聘程序
*、比选评审小组对报名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比选评审小组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筛选。
*、比选评审小组根据评选办法进行评定,经审定后推荐得分最高的有效投标人报公司负责人审定。
六、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选原则
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提交申请材料的中介机构,不得收受提交申请材料的中介机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选小组成员和参与评选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申请材料的评审和比较、中选中介机构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
到截止日期参选单位少于*家的,本次选聘不再进行评审工作,选聘人重新组织询价工作。
*、评选依据
评选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评选程序和标准,分别对参选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和比较。评选委员会完成评选后,推荐合格中选中介机构候选人。
*、评选程序
评选分两个阶段进行:申请材料初步评选和申请材料详细评选。
*.*申请材料初步评审
各评选委员会成员首先对各参选人按照本方案资格要求进行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参选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详细评审,否则予以取消参选资格。
*.*申请材料详细评审
按照评选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以及计算方法,各评选委员会成员单独对每个参选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打分,计算平均分作为最终得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表:
评分项 |
评分细则 |
*.价格分 (满分**分) |
顾问服务报价得分:根据基础金额计算报价分数。基础金额的分值为**分。基础金额以去掉最高报价金额和最低报价金额的平均价格为基础金额。报价分数=**×[*+(基础金额-报价金额)/基础金额],所计算出的报价分数不能超过最高分**分,同时不能低于最低分**分。若入围的中介机构不足*家时,基础金额直接以所有报价的平均价格计算。 增值服务报价得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桂价费[****]**号)的基础上下浮,每下浮*%加*.*分,加至本项最高分*分为止。 |
*.实施方案得分 |
(*)服务团队(满分*分) ①律师团队负责人连续执业时间**年以上**年以下(不含**年)的得*分,律师团队负责人连续执业时间**年以上的得*分; ②律师团队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律师职称的得*分; ③律师团队成员每有*名连续执业时间**年以上(含**年)加*分,满分*分。 |
(*)服务内容(满分*分) ①完全响应“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得*分; ②完全响应“服务内容及要求”,且在“服务内容”第*项基础上给予更多优惠,每多优惠*%加*.*分,满分*分。 | |
(*)服务工作方案(满分**分) 一档(*~*分):基本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及措施、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质量及保障等内容基本合理; 二档(*.*~**分)基本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及措施、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质量及保障等内容较全面、较合理; 三档(**.*~**分)基本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及措施、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质量及保障等内容全面、合理、有针对性。 | |
*.相关工作经验得分 (满分**分) |
(*)团队负责人工作经验(满分**分) ①连续执业时间(满分*分) 一档(*分):连续执业时间**年 二档(*分):连续执业时间**~**年(含**年) 三档(*分):连续执业时间**年以上(不含**年) ②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经验(满分*分) 基础分值*分:有经验,担任过不少于*家国有企业法律顾问 一档(*分):有经验(担任过*~*家国有企业法律顾问且至少*家高速公路企业法律顾问) 二档(*分):比较有经验(担任过**~**家国有企业法律顾问且至少*家高速公路企业法律顾问) 三档(*分):非常有经验(担任过**家及以上国有企业法律顾问且至少*家高速公路企业法律顾问) |
(*)团队成员工作经验(满分**分) ①连续执业时间(满分*分) 一档(*分):配备*名连续执业时间**年及以上律师; 二档(*分):配备*名及以上连续执业时间**年及以上律师。 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经验(满分*分) 一档(*分):配备*名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经验的律师; 二档(*分):配备*名及以上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经验的律师。 | |
*.资质水平得分 |
(*)成立时间(满分*分) 一档(*分):成立*~*年 二档(*分):成立*~*年 三档(*分):成立**年以上(含**年) |
(*)执业律师人数(满分*分) 一档(*分):执业律师**~**人 二档(*分):执业律师**~**人 三档(*分):执业律师**人以上(不含**人) | |
(*)奖惩情况(满分**分) ①律所或执业律师曾获得省级(自治区)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构颁发奖项的每个*.*分。(满分*分) ②律所或执业律师曾获得全国性行业协会或司法行政机构颁发奖项的每个*分。(满分*分) |
*、定选和中选
*.*总得分最高的中介机构为中选中介机构,有*家以上中介机构得到相同最高得分的,采取公开抽签方式确定中选的中介机构。
*.*中选的中介机构不按要求签订合同、擅自转让项目、放弃参选项目或在参选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次参选和中选资格,总得分第二位的中介机构自动获得中选资格。总得分第二位的中介机构亦违反上述规定的,重新组织选聘。
*.*确定中选单位*个工作日内由广西南宁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向中选中介机构发出中选通知书,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以电话形式通知未中选单位。
七、踏勘现场
参选法律机构根据选聘人提供项目地址,自行安排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详细了解项目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选聘人不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也不对参选法律机构提出报价决策负责。
八、合同格式及条款(见附件*)
九、保密
参与选聘活动的各方应对选聘文件和参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十、投诉
参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选聘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广西南宁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十一、附件
附件*:
服务需求一览表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单位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 |
广西南宁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年度法律服务中介机构 |
*项 |
一、服务范围:广西南宁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服务期限:一年,因委托人或上级管理单位法律工作适当调整服务期限,终止服务时选聘人将提前一个月告知中选人。 三、服务内容: *.为委托人在生产、经营、管理、投资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草拟、修改、审查选聘人各种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 涉及一般法律问题的合同,在一个工作日内起草或审查完毕;较为复杂的合同,在两个工作日内起草或审查完毕;涉及重大、疑难或特别复杂的法律问题合同,在三个工作日内起草或审查完毕,最长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帮助委托人审查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及时提供与委托人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信息、政策动态; *.协助委托人对员工普及法律教育和进行与业务相关的法律培训; 结合委托人的实际情况,开展各种形式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次举办培训班。 (六)对委托人内部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七)对委托人需要了解或解答的法律问题,予以及时、准确、完整的答复,视选聘人需要,在两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协助选聘人进行重要法律事务的谈判。 (八)按委托人要求对涉及三重一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 (九)委托人的其他日常法律事务。 顾问律师为委托人办理下列法律事务时,委托人应当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支付费用: *.接受委托担任甲方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听证等法律程序的代理人,代表选聘人出庭参加上述法律程序; *.对特定法律事务进行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以上事务原则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桂价费[****]**号)的基础上下浮,特殊情况可根据标的大小,疑难程度、复杂程度或工作量大小等因素确定合理费用,确定合理费用后由委托人委托办理。 三、服务人员要求: *.参选人应当至少指派*人组成的律师团队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受指派的律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近三年期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年度考核中无不称职、基本称职的情况; (*)配备*名律师团队负责人,要求连续执业时间**年以上(含**年),具有较高的执业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以及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经历; (*)至少配备*名律师团队成员,其中至少有*名律师连续执业时间**年以上(含**年),具有较强的法律事务处理能力,以及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经历;其他律师团队成员连续执业时间不少于*年(含*年)。 |
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 二、提交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因选聘人或上级管理单位法律工作适当调整服务期限,终止服务时选聘人将提前一个月告知中选人。 三、服务提交地点:广西南宁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四、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和招标单位要求的验收标准。 五、售后服务要求: *.中选人必须提供每天**小时热线电话。 *.接到委托人通知后,中选人的律师人员应于*小时内到达选聘人指定现场。 六、其他要求: *、报价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服务的价格; (*)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出场费、交通费、人员费等完成本合同约定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付款方式:服务费用由参选人根据相关情况按月自行报价,最终以参选人实际服务的时间按月进行结算,委托人按半年度支付服务费用,服务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服务天数进行计算。 |
附件*:
中介服务报价函格式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价(元/月) |
数量 |
总价(元) |
* |
广西南宁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年度法律服务中介机构 |
**个月 |
||
报价合计人民币:大写(¥元) 报价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服务的价格; (*)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出场费、交通费、人员费等完成本合同约定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
单位(加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附件*
承诺函格式
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承诺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如我方中选后,按选聘方案为广西南宁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交全部服务内容及要求的服务。
四、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中选资格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选聘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单位(加盖公章):
****年月日
附件*合同格式及条款
****年度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合同
甲方合同号:
乙方:
乙方合同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南宁市青秀区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决定聘请乙方作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同意接受该聘任并按照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律师之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为此,双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工作范围:
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为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投资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草拟、修改、审查甲方各种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
涉及一般法律问题的合同,在一个工作日内起草或审查完毕;较为复杂的合同,在两个工作日内起草或审查完毕;涉及重大、疑难或特别复杂的法律问题合同,在三个工作日内起草或审查完毕,最长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三)帮助甲方审查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四)及时提供与甲方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信息、政策动态;
(五)协助甲方对员工普及法律教育和进行与业务相关的法律培训;
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开展各种形式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次举办培训班,甲方在举办培训班之前提前通知乙方并给予至少一周的准备时间。
(六)对甲方内部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七)对甲方需要了解或解答的法律问题,予以及时、准确、完整的答复,视甲方需要,在两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协助甲方进行重要法律事务的谈判。
(八)按甲方要求对涉及三重一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
(九)甲方的其他日常法律事务。
顾问律师为甲方办理下列法律事务时,甲方应当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支付费用:
*.接受委托担任甲方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听证等法律程序的代理人,代表甲方出庭参加上述法律程序;
*.对特定法律事务进行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以上事务原则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桂价费[****]**号)的基础上下浮,特殊情况可根据标的大小,疑难程度、复杂程度或工作量大小等因素确定合理费用,确定合理费用后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
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对于乙方的工作享有知情权,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
(二)甲方应当向乙方充分披露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背景信息,并向乙方提供必要协助,提交乙方办理任何法律事务所需必要的资料、文件、权证、证照等文件、资料,并对前述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除非另有书面指示,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文件、证据均应为复印件或复制品,原件应由甲方妥善保管。以上资料应当排除基于甲方与第三人之保密约定而排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三)甲方应理解并尊重乙方的执业准则和习惯。在需要乙方律师处理有关事务时,除非遇突发事件或特殊、紧急的情形,否则应提前合理时间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出安排。
(四)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支付律师费、其它费用。
(五)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提供一切必要的配合和条件。
(六)任何需要乙方出席的会议、座谈、访谈、谈判,甲方应当尽早通知乙方并提交前述活动的必要的书面文件,告知前述活动内容、背景、联系人、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名单等。
(七)乙方进行的第二条规定的工作,因故意或违法而出现重大法律失误,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索回已付顾问费,未支付的有权不予支付,同时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除法定休息、节假日外,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乙方必须做到尽职尽责。如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期间遇特殊、紧急情况、突发事件,乙方为甲方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时间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九)乙方进行的第二条规定的工作,甲方有权视自身需要,要求乙方以书面形式提供法律意见或出具其他相关法律文书。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法律意见和其他有关文件用于非经双方同意的目的。
(十)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已经支付的顾问费不予退还。无正当理由乙方拒绝为甲方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付费用,未支付的有权不予支付。
(十一)甲方与乙方律师同时受聘的顾问单位有利害关系,甲方认为存在不利因素时,甲方可以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剩余时间的费用。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当尽职尽责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同时有权拒绝甲方超越法律的要求。
(二)乙方应在甲方委托的范围内进行工作,不得擅自超越委托代理权限。
(三)乙方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诉讼和仲裁程序中同时担任对立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四)如乙方律师同时受聘的两个(或两个以上)顾问单位之间发生争议时,乙方应当进行调解,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代理任何一方。
(五)如果甲方法律事务在与顾问律师其它工作冲突时,顾问律师应当优先办理甲方的法律事务,如遇开庭、出差在外或其他客观障碍确实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临时指派其他律师替代。
(六)在甲方提前合理时间通知的情况下,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按时处理甲方委托之事项。如系紧急事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在可能的第一时间赶赴指定地点处理甲方委托之事项。
(七)如乙方律师故意违反法律或本协议约定、职业道德造成甲方经济或名誉损失,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乙方应当退还甲方服务期间内已支付费用。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对乙方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事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如果甲方逾期**日不支付律师费、其它费用等有关费用乙方有权中止或单方解除本合同、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并向甲方追索其应付费用。
五、甲乙双方在法律事务合作中互负保密义务,对于合作过程中知悉、了解的任何信息均应当承担保密责任,非经对方同意或法定机构、享有法定职权人士依法要求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六、为便利乙方律师工作,甲方指定为联系人并给予乙方其他必要协助。
七、法律顾问费每年度万元(¥ 元)(含税)。服务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服务天数进行计算,最终以乙方实际服务的时间进行结算。
甲方原则上按每半年度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半年服务期届满后,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请款资料,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支付半年度法律顾问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合法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收款帐户信息(账户:开户行:;帐号:)。
八、甲方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期限暂定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因甲方或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工作减少服务期限,终止服务时甲方将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乙方因自行考虑因终止服务存在的风险及责任,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执二份,具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年月日
附件一:中选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