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平坝区第二小学海绵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安顺市平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 委托 贵州科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 安顺市平坝区第二小学海绵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项目名称)已于 ****年**月**日**时**分 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诚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分中标价:*******.**元中标工期:***日历天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项目负责人:黄明亮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职称)证号:贵****************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中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分中标价:*******.**元中标工期:***日历天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项目负责人:范辰露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职称)证号:贵****************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黔诚志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评审得分:**.**分中标价:*******.**元中标工期:***日历天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项目负责人:陶大权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职称)证号:贵****************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公示期至****年**月 ** 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业行政监督单位名称)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安顺市平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科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年 **月**日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