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投标人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可以同时担任*个本项目所在地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地区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现变更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可以同时担任*个本项目所在地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地区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二、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资质等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
现变更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监理资质
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相关内容以本次变更为准,招标公告相应部分修改内容,以本次变更公告为准。具体情况请密切关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否则一切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