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彭泽县爱国圩等**座单退圩堤应急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彭泽县爱国圩等**座单退圩堤应急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彭泽县爱国圩等**座单退圩堤应急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于****年**月**日**:**时在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活动,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共计 * 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审查结果 |
*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第一排序人 |
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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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折扣率 |
*.**% |
承诺工期 |
**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鲍立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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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排序人 |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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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折扣率 |
*.**% |
承诺工期 |
**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李朝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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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排序人 |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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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折扣率 |
*.**% |
承诺工期 |
**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阮月远 |
评审专家名单:金耀,张珺,吴周建,李小燕,路程,邓龙,卢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公示起始日期为:****年**月**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部委令第**号)的规定和程序,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以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投诉书原件向如下单位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人:江西省彭泽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立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彭泽县水利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