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的委托,就莱山直投中心直线交叉模组带分拣机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莱山直投中心直线交叉模组带分拣机采购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SDXS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莱山直投中心采购安装两台**格口直线交叉模组带分拣机, 每套直线交叉模组带分拣机预算**.*万元,两台合计**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须提供证明材料)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投标人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参加采购;
*、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采购;
**、供应商须如实提供本单位投资人信息,含企业名称(个人姓名)、企业代码(身份证号)、股权占比;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投标人须为设备生产厂家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代理商投标不予接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五、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截止(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