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龙腾热处理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申报债权公告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三冶建筑工程公司的申请于****年*月**日裁定受理安阳龙腾热处理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年**月**日本院指定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安阳龙腾热处理材料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年*月*日前,向安阳龙腾热处理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河南省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中段禧福苑写字楼六楼;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人:申律师)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安阳龙腾热处理材料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该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